勿让学生提早
进入“被”时代
□广东覃炜明
学校争夺优秀生源的动机可以理解,但篡改学生志愿的手段实在不能容忍。这实际是用违法的手段给本来还有些“一清二白”的学生以最恶劣的示范。我不知道现在学校教育学生有哪些具体规范,但是我敢肯定这些规范中应该包括“尊重他人”的内涵。那么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,应该是教育者对学生最基本的言传身教。如果学生在中考这样一个人生选择的关头,被太多漠视学生意志的行为粗暴地甚至是违法地干预,这样的手法对学生人生之路造成的负面影响,和可能招到几个“高分生”的结果比较,孰轻孰重?其他人可能不会掂量,学校的教育工作者们难道不懂得掂量吗?
中考高考“拉生源”不足为奇。但“拉生源”一定要遵守两个基本原则:一是合法合情,二是不要构成对第三方的伤害。像浦北县、灵山县出现的由他人擅自篡改考生志愿“拉生源”的事情,不但违法,也悖于情,对学生的心灵和他们的家长都是一次很严重的伤害。